
求職后簡歷該不該收回來?
咱們找工作老是會投遞許多份簡歷出去,然而簡歷里老是記錄了許多咱們的自己信息,由于即便咱們不在那個公司上班也總會懼怕這信息不會被亂用吧“四處投進簡歷,但假如沒被選用,應聘資料該不該交還?”日前,小編通過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假如求職者不需求,招聘單位不會交還應聘資料,法令對此無明確規(guī)定,假如憂慮信息外泄,求職者可自動索回有關資料,尤其是自己的著作。
遭受 應聘資料成了打印紙
“沒聘上就算了,誰還想著把應聘資料要回來啊?”在一家廣告公司做過兼職的王同學敘述他的遭受。結(jié)業(yè)后,他和舍友一起到這家公司應聘廣告業(yè)務員,交了簡歷、結(jié)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,干了一星期以后他就辭去職務了,舍友持續(xù)留在那里。不想有次談天,舍友泄漏:為節(jié)省紙張,該公司竟會持續(xù)運用求職者的應聘資料,有時翻過文件背面一看,是某自己的簡歷,這其中就包含王同學的。“你小子本來還有個特長是朗讀啊,真看不出來。”聽著舍友的戲弄,王同學心里很不高興:“應聘資料里一些信息還挺隱私的,這么做太不尊重人!”
查詢 有的存檔下次再用
3月4日,銀川世界會展中心南區(qū)的野外展板前,不時有求職者停步閱讀招聘信息。記者以應聘者身份,隨機撥打了展板上有些招聘單位的電話,問到“未被選取可否交還求職資料”時,一切單位均奉告能夠。一家太陽能發(fā)電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坦言,從未遇到過有求職者要回應聘資料的情況,該公司會把未被選取的求職者資料存檔,下次招聘時再用。記者在智聯(lián)招聘等招聘網(wǎng)站看到,鮮有單位在招聘啟事中奉告是不是交還應聘資料,一家百貨公司在招聘“核算核算管帳”崗位員工時,標有“本公司對應聘資料保密,恕不交還”的提示。對此,該百貨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解說:“咱們面試有一整套程序,最終還要給老總看應聘資料,所以要退的話很費事。”
說法 觸及自己著作需多加留意
寧夏浩晟律師事務所的鄭秀芳律師認為:“國家法令規(guī)定用人單位不能拘留原件,但對復印件沒有提及,假如求職者索要的話,用工單位沒有權(quán)力拘留。假如遇到有單位不交還,能夠試著找有關勞動部門投訴。”此外,鄭律師還提示求職者:“像案牘或設計這樣的崗位,用工單位會需求供給自己著作,這就具有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,假如對方未經(jīng)自己贊同運用,則能夠采取法令手段。”
依據(jù)勞動就業(yè)有關規(guī)定:“假如沒被選用,求職者要應聘資料的話,這入情入理,用工單位應當交還。